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公告類別:重要公告
公告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公告提供單位: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公告提要:公示送達本局109年3月26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07365號開會通知單、109年4月8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08538B及1090008538D號分組開會通知單、109年4月28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10690號會議紀錄、及109年5月7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11778號更正會議紀錄予張漢修、翁梁玉、李戴氏錢妹及張漢修、翁梁玉、李戴氏錢妹之全體繼承人等(如附清冊)。
公告事項:
一、 本局為辦理「台9線287K+000~292K+625(大禹至玉里)」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需使用花蓮縣玉里鎮禹中段503地號及酸柑段143、14、21地號內部份土地,經本局109年3月26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07365號開會通知單、109年4月8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08538B及1090008538D號分組開會通知單通知前述前述土地所有權人於109年4月16日上午10時30分假花蓮縣玉里鎮中正堂(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4號)召開協議價購會議,並於會後以109年4月28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10690號函送會議紀錄、及109年5月7日路授蘇花字第1090011778號函送更正會議紀錄陳述意見,惟因上開土地登記人名義經查址並投遞後,發現前述禹中段503地號土地登記人張漢修君、酸柑段143地號土地登記人翁梁玉君及酸柑段14、21地號土地登記人李戴氏錢妹君均歿,請張漢修、翁梁玉及李戴氏錢妹之全體繼承人儘速辦妥繼承登記及陳述意見,特予公示送達。
二、 今為辦理通知以資表達意見,請台端於本公示送達公告之日起至7月31日前,以書面提出意見,或至本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理協議價購事宜,如逾期未參與協議者,本局將依法辦理徵收,如對徵收有意見陳述者,亦請於上開時間前向本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以書面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不於上述期間內提出者,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三、 本案土地所有權人或繼承人住所不明或遷徙,前述通知函於公告期間內由本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用地科保管(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聯絡電話03-9592000分機轉123),應受達人得隨時領取。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聯絡人:詹翔佑
聯絡電話:03-9592000-123
傳真電話:(03)959-5999
防汛作業無缺口
工安要求無災害
進度要求均達標